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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婚姻法律咨询室 有疑问请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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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4 13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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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大家解答涉及《婚姻法》、《继承法》、《合同法》相关法律问题。有疑问请直接留言。
自:Club.ChinaRen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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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沙发  快乐人_4079    2008-06-04 13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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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热心的人

 地板  freeze-2008    2008-06-04 13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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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,子女婚后继承父母的遗产,这部分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??还是属于子女个人的财产??

 4楼  小从_4672    2008-06-04 13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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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心人!正好我有个问题想问,可不可以加我QQ,怕这里一句话说不清楚,谢谢拉874941772

 5楼  hiimhere    2008-06-04 14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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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帮朋友咨询一下,一个朋友要和老公离婚,他们有一个2岁的孩子,目前处于分居状态,朋友带孩子在娘家住,目前有共同房产一处(贷款15年还款3年,这三年由我朋友还的贷款),房子目前由老公和婆婆住。离婚时女方要求孩子,孩子的未来的抚养费和一半房产的补偿。男方没有现金补偿,又不给房子,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比较适合?还有男方要求孩子一定年龄后由孩子重新选择抚养权,有这种说法么?等回复

 7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4 16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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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。
有一种除外,就是父母在遗嘱中明确表明该财产归某某个人所有,注意这句话与某某财产归某某所有,两者之间的区别。
处分财产是权利人的个人意志,只要是他的意思表示真实,都会获得法律的认可。作为权利人来说,我的钱,我想给谁就给谁。
 
若没有遗嘱的情况下,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的,获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 
【在freeze-2008的大作中提到:】
请问,子女婚后继承父母的遗产,这部分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??还是属于子女个人的财产??

 8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4 16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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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房产问题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,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。如果是可以要求分割,如果不是,在法律上不会支持的。
2、孩子抚养费,是肯定要给的,标准各个地方不一样,每个省都有自己的经济指标。
3、孩子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。法院判决的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考虑。10周岁以上,必须征询孩子意见,以孩子意见为主导。
4、如果协议离婚不成的话,可以考虑诉讼离婚,同时向法院主张房屋居住权。也就是说在分割房产的基础上,先保留一到2年的房屋居住权,法院很可能支持的。

【在hiimhere的大作中提到:】
我帮朋友咨询一下,一个朋友要和老公离婚,他们有一个2岁的孩子,目前处于分居状态,朋友带孩子在娘家住,目前有共同房产一处(贷款15年还款3年,这三年由我朋友还的贷款),房子目前由老公和婆婆住。离婚时女方要求孩子,孩子的未来的抚养费和一半房产的补偿。男方没有现金补偿,又不给房子,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比较适合?还有男方要求孩子一定年龄后由孩子重新选择抚养权,有这种说法么?等回复

 9楼  xiaokong3155    2008-06-04 16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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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时吗?需要什么证据吗?
什么叫分居阿,不住在一起就算吗?
我们结婚4年一直在不同的城市,一年见2-3次,中间经常打电话,算是分居吗?
我现在想离婚,是不是接下来2年不见面也不可以打电话?

 10楼  xiaokong3155    2008-06-04 16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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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你了!呵呵!

 11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4 17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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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离婚没有自动的,要离婚的话只有两种途径,一、协议离婚;二,诉讼离婚
2、分居是离婚时法官考虑感情破裂的一个情节,一般来说,分居两年的,法官会判决准予离婚
3、这里的分居是指,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能生活在一起的状态。其余因素如工作问题,出国等分居两地的,不是这里所说的分居。有的虽然是分居,但是感情依旧很好。
4、 法官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是:感情破裂。什么叫感情破裂,由法官解释,所以一般诉讼离婚中,第一次是不判离婚的,第二次起诉的,一般会判准予离婚。

【在xiaokong3155的大作中提到:】
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时吗?需要什么证据吗?什么叫分居阿,不住在一起就算吗?我们结婚4年一直在不同的城市,一年见2-3次,中间经常打电话,算是分居吗?我现在想离婚,是不是接下来2年不见面也不可以打电话?

 12楼  hiimhere    2008-06-05 09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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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楼主,房子写的是我朋友的名字,但是是两人婚后买的,虽然是我朋友掏钱多些,装修的钱也是她掏的,但是现在都没有证据了。
还有就是房子现在是男方家人在住,我朋友没办法住进去,怎么主张居住权呢?
另外,男方说自己没钱,不同意给我朋友现金补偿,以及抚养费,可以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,从男方工资里扣除?

【在19810514的大作中提到:】
1、房产问题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,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。如果是可以要求分割,如果不是,在法律上不会支持的。 2、孩子抚养费,是肯定要给的,标准各个地方不一样,每个省都有自己的经济指标。 3、孩子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。法院判决的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考虑。10周岁以上,必须征询孩子意见,以孩子意见为主导。 4、如果协议离婚不成的话,可以考虑诉讼离婚,同时向法院主张房屋居住权。也就是说在分割房产的基础上,先保...

 13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5 09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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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房屋为共同财产,可以要求分割。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要给对方按市场价补偿。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可以变卖或者拍卖后平分。
2、若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,离婚后没有住处的,可以要求男方提供帮助。这种帮助可以是货币形式,也可以是房屋居住权,主要是为了保护孩子利益。(诉讼离婚时向法院提出)
 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,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。
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,属于生活困难。
离婚时,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,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。

3、法院的判决可以强制执行。离婚协议不可以。
只要你发现他有可以执行的财产,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 

 


【在hiimhere的大作中提到:】
谢谢楼主,房子写的是我朋友的名字,但是是两人婚后买的,虽然是我朋友掏钱多些,装修的钱也是她掏的,但是现在都没有证据了。 还有就是房子现在是男方家人在住,我朋友没办法住进去,怎么主张居住权呢? 另外,男方说自己没钱,不同意给我朋友现金补偿,以及抚养费,可以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,从男方工资里扣除?[QUOTE]【在19810514的大作中提到:】1、房产问题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,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。如果是可以要求分割,...

 14楼  wdgzzc    2008-06-05 11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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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,麻烦你了!
我想请问一下,我和老公结婚的时候买房子他钱不够,结果老公向我父母借了六万二千元钱。当时并没有写借条。之后在今年我妈妈要他补写了一张借据。也没有说具体的还款时间,只是一个凭据的意思。主要是怕到时我们感情不好了,可以再把钱要回.
我这里想问的就是到时我妈妈万一要他还钱,这个钱是他一个人还,还是要由我们共同承担呢?还有就是借据的有效期限是多久。象我妈妈这样要他写个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应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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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5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5 12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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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(领结婚证以后),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,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。但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一方债务的除外。
2、结婚前(领证),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,为个人债务,但是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婚后生活的,为夫妻共同债务。
3、如果借钱行为发生时,你们已经已经结婚的,同时你妈妈(债权人)和你老公(债务人)没有约定该债务是你老公的个人债务的话,为你们夫妻共同债务。
4、若借钱行为发生时,你们还没有结婚的,房子是婚后购买的,这个钱也是用于购房的,则为夫妻共同债务。
5、若借钱时,你们没结婚,房子是婚前购买的(男方婚前财产),这个钱用于购房的,则为你老公个人债务。
6、借据有效。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,债权人可以主张随时还款。
7、借据没有有效期这个说法。诉讼时效为两年,从你妈妈要求还款,而你(你们)拒绝还款时算起,两年内法院受理。
  

【在wdgzzc的大作中提到:】
楼主,麻烦你了!我想请问一下,我和老公结婚的时候买房子他钱不够,结果老公向我父母借了六万二千元钱。当时并没有写借条。之后在今年我妈妈要他补写了一张借据。也没有说具体的还款时间,只是一个凭据的意思。主要是怕到时我们感情不好了,可以再把钱要回.我这里想问的就是到时我妈妈万一要他还钱,这个钱是他一个人还,还是要由我们共同承担呢?还有就是借据的有效期限是多久。象我妈妈这样要他写个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应呢?

 16楼  fanch_1437    2008-06-05 15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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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藏!
请教劳动法,谢谢~
1、我公司是台湾公司在大陆的一个办事处,好像合同之类的都是和外事服务中心签的。并且续签合同也不正规,像我05-10-10进公司,06年5月因为保胎请了病假+停薪留职,一直到07年5月修完产假回到公司,跟我补签合同时说我停薪留职期间不算在合同里,从06-12-23~07-12-22(而不是从06-10-10开始),请问这样对么?
2、然后07-12-23该签的第3年合同又没有及时续签,而是今年4月份才补签的,日期又变成07-10-10~08-10-09了。心理很糊涂,我们那个台湾主管也不懂。并且我想问我合同上签的职位是采购,但是今年开始我实际的工作并不做那个了(公司内部调整,我现在几乎没有实质性的事情可以做,相当于打杂,主管估计想要我自动离职),若我提出离职,是否可以不根据规定的要提出一个月后再离职?
3、是否可以要求其它赔偿?
4、因为实在没有事情可以做,我大多数时候就上网逛,公司若以我工作不认真等理由开除我,是否合法?
5、合同法中有规定:连续成为公司的员工3年以上,员工是否可以成为公司的终身职员?
6、办事处若取消不开,我们是否可以得到赔偿?

问题较多,麻烦你了,谢谢~

 17楼  加油中国加油四川!    2008-06-05 16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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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楼主,老人有 一儿一女两个孩子,但都是抱养的.老人去世后,女儿能和儿子挣房子吗??谢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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幻境再美终是梦
珍惜眼前始为真

 18楼  freeze-2008    2008-06-05 16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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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在遗嘱中明确表明该财产归某某个人所有,这句话与某某财产归某某所有,两者之间是什么样的区别呢??

 19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5 19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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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1992年《收养法》颁布以后,
第五条: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。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。
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,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;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。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。
 
2、1992年之前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的。凡不违背收养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德的,应予以承认,保护该收养关系。
 
3、1992年之后,因不符合收养条件,登记机关不予办理,当事人自行收养的,不予承认。对于现在已经符合收养条件的,可以补办登记手续后承认其效力。
 
4、首先看该儿子、女儿与收养人之间是否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。如为法律保护的收养关系,不论性别,都可以享有继承权。
 

【在加油中国加油四川!的大作中提到:】
请问楼主,老人有 一儿一女两个孩子,但都是抱养的.老人去世后,女儿能和儿子挣房子吗??谢谢

 20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5 19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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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明确表明该财产归某某个人所有,表明遗嘱人只愿意把该财产给某某个人。如家里某个传家宝,老人只肯给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儿子或女儿,这样媳妇或女婿是无权主张的。
这充分体现了财产所有人,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意志,也就是说,他想给谁,就给谁,只要他说清楚,法律都是认可的。
 
2、 只写某某财产归某某所有的,因为夫妻是天然共同体,夫妻任何一方通过继承或受赠得到的财产,都是夫妻共同财产。
 
3、同样道理,双方父母,在婚后对于子女的赠与,如果没有明确表明是赠与给一方的(个人财产),则为赠与给夫妻双方(夫妻共同财产)。

【在freeze-2008的大作中提到:】
父母在遗嘱中明确表明该财产归某某个人所有,这句话与某某财产归某某所有,两者之间是什么样的区别呢??

 21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5 20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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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派劳务很复杂
1、首先看你与哪一方主体(外事服务中心,还是公司)形成劳动关系,这个很重要。
2、诺你与外事服务中心形成劳动关系,与公司形成劳务关系的话,很麻烦。《劳动合同法》调整劳动关系,也就是说,你与外事中心之间适用劳动法,你与公司之间没有法律直接调整。也就无所谓公司侵害你利益,请求其赔偿了。
3、你的工资是谁发的,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谁交的。综合起来判断。劳动争议一般都很复杂,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地, 如果你觉得你的利益受到侵害,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。
 
 

【在fanch_1437的大作中提到:】
收藏!请教劳动法,谢谢~1、我公司是台湾公司在大陆的一个办事处,好像合同之类的都是和外事服务中心签的。并且续签合同也不正规,像我05-10-10进公司,06年5月因为保胎请了病假+停薪留职,一直到07年5月修完产假回到公司,跟我补签合同时说我停薪留职期间不算在合同里,从06-12-23~07-12-22(而不是从06-10-10开始),请问这样对么?2、然后07-12-23该签的第3年合同又没有及时续签,而是今年4月份才补签的,日期又变成07-10-10~08-1...

 22楼  meng1981    2008-06-05 20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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搂主,麻烦问一下,我父母离婚后,我爸爸再婚,我妹妹跟着我爸爸,我小叔叔有神经病一直跟着我爷爷奶奶,但是他们住的房子是写的小叔叔的名字.我爷爷奶奶有两个儿子,两个女儿,我想问这个房子是小叔叔的,但是他没有孩子,他以后的房子是由谁继承?应该后妈的孩子不可能,因为不是我爷爷奶奶的财产.那应该怎么样呢?他是个疯子遗嘱也不能生效啊.

 23楼  meng1981    2008-06-05 20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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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待中...................!再顶下!

 24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5 22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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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继承法>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  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
  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  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,地位平等。

 
1、你小叔叔先于你爷爷奶奶死亡的,由你爷爷奶奶继承。
2、你爷爷奶奶先于你小叔叔死亡的,由你小叔叔的兄弟姐妹继承。
3、后妈的孩子,我不知道你指哪个后妈,如果是你爸爸再婚配偶的孩子,还论不到他(她),继承是有先后顺序的。
 
【在meng1981的大作中提到:】
搂主,麻烦问一下,我父母离婚后,我爸爸再婚,我妹妹跟着我爸爸,我小叔叔有神经病一直跟着我爷爷奶奶,但是他们住的房子是写的小叔叔的名字.我爷爷奶奶有两个儿子,两个女儿,我想问这个房子是小叔叔的,但是他没有孩子,他以后的房子是由谁继承?应该后妈的孩子不可能,因为不是我爷爷奶奶的财产.那应该怎么样呢?他是个疯子遗嘱也不能生效啊.

 25楼  meng1981    2008-06-05 23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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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好意思,楼主,我还想问下,如果那个房子我爷爷奶奶写了遗嘱指定给我妹妹能行吗?

 26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6 09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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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首先我不知道你叔叔的精神病到什么程度,用法律术语就是说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(需要鉴定)。
2、假如你叔叔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则你爷爷奶奶是他的法定监护人。
3、监护人只能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而处置他的财产。如你叔叔生病需要治疗,没钱了,你爷爷奶奶可以把房子卖了,将钱用于治病,这个是可以的。所以,你爷爷奶奶不能随意处分你叔叔的房子。
4、立遗嘱人只能处分他的个人财产,如你爷爷写遗嘱,那么属于你奶奶的这部分财产,他都无权处分,更不要说处分你叔叔的财产了。
5、如果你爷爷要将某某财产通过遗嘱的形式给你妹妹,这称为遗赠,不是继承,因为你妹妹不是法定继承人。

【在meng1981的大作中提到:】
不好意思,楼主,我还想问下,如果那个房子我爷爷奶奶写了遗嘱指定给我妹妹能行吗?

 27楼  金猪虫虫    2008-06-06 09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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婆婆家现有两处房,一处160平,一处60平,160平的是2000年买的,买时共13万,其中6万是卖了一处房的钱,另外7万是婆婆和老公哥一起供的,那时老公哥接替了公公的工作,老公上大学。60平的那处是90年买的,买时1万。这两处房是他们哥俩都没结婚时买的。公公去世早,做为长子,房产证上都写了哥哥的名字,并且160的房是哥哥公司的家属院房。现在市场价160平的可以卖40-50万,60平的可卖10-15万。
现在我们都结婚成家,要分家。他妈和他哥定了两个方案:
1。哥哥要160平,弟弟要60平,哥哥再给弟弟3万。婆婆自主选择住处。凭自己的意愿,愿跟谁跟谁住。
2。哥哥要160平,婆婆要60平,弟弟分空房(即什么都没有),哥哥给弟弟5。5万,婆婆百年后60平房平分。

我觉的不合理,但他们又不融商量,请问这种情况(家务事)我可以诉诸于法律吗?应该怎么做?

 28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6 09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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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可以诉诸法律,但是结果有胜诉和败诉之分,这个案件胜诉希望不大。
2、房子在哥哥的名下,就是哥哥的财产,和你们无关了。
3、你说的分家,不是一个法律词汇,分家时可以多分你,也可以少分你,甚至可以不分你。权利人有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意志。
4、分家和析产不同,析产是家庭共有财产中,有部分财产是你的,你可以要求剥离出来。


【在金猪虫虫的大作中提到:】
婆婆家现有两处房,一处160平,一处60平,160平的是2000年买的,买时共13万,其中6万是卖了一处房的钱,另外7万是婆婆和老公哥一起供的,那时老公哥接替了公公的工作,老公上大学。60平的那处是90年买的,买时1万。这两处房是他们哥俩都没结婚时买的。公公去世早,做为长子,房产证上都写了哥哥的名字,并且160的房是哥哥公司的家属院房。现在市场价160平的可以卖40-50万,60平的可卖10-15万。现在我们都结婚成家,要分家。他妈和...

 29楼  na19841230    2008-06-06 10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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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在婚前做财产鉴定,有什么具体的法律条文吗?还有就是鉴定之后,如果不离婚有什么好处呢

 30楼  金猪虫虫    2008-06-06 10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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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你,会继续关注你的贴子
【在19810514的大作中提到:】
1、可以诉诸法律,但是结果有胜诉和败诉之分,这个案件胜诉希望不大。 2、房子在哥哥的名下,就是哥哥的财产,和你们无关了。 3、你说的分家,不是一个法律词汇,分家时可以多分你,也可以少分你,甚至可以不分你。权利人有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意志。 4、分家和析产不同,析产是家庭共有财产中,有部分财产是你的,你可以要求剥离出来。 [QUOTE]【在金猪虫虫的大作中提到:】婆婆家现有两处房,一处160平,一处60平,160平的是2000...

 31楼  金猪虫虫    2008-06-06 1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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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向你资询一下:我的邻居,她和她老公没领结婚证(农村大多人没这个意识),但是请客办了事,婚后生一男婴,孩子8个月时(吃母乳),女方发现男方有外遇,遂发生争吵,女方公公说“把孩子扔给他,你回娘家住几天,让他体验体验”,女方听从公公的话,回了娘家,但由于牵挂孩子,第二天一大早就又回来了,可是她老公已经把孩子弄走了,她疯了似的找,但找不到人,直到现在,也没找到。公公家的人其实都知道去哪了。我劝她用法律解决,她说问过律师,说没结婚证,法律不保护,真是这样吗?她该怎么办?

 32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6 12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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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我不懂什么叫婚前财产鉴定。估计你说的是婚前财产公证。《新婚姻法》规定,结婚(领结婚证)前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。也就是说,不公正也是一方个人财产,公证了也是个人财产。个人财产在你婚后,你可以自由支配、处分而不必征询其他人的同意。
2、如果你的婚前财产是不动产的话,已经在你名下的,可以不公正。
3、如果你的婚前财产是动产或现金的话,建议妥善保管,与婚后的财产分开放置,分列账户。
4、婚后,处分婚前财产而获得的现金收益,一定要保留好单据。如变卖某物而得到的现金。
5、个人财产你有完全支配权,你可以赠予他人、可以自己消耗、可以抛弃,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随你怎么处分。

【在na19841230的大作中提到:】
我想在婚前做财产鉴定,有什么具体的法律条文吗?还有就是鉴定之后,如果不离婚有什么好处呢

 33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6 12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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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该婚姻不受法律保护,他们之间的行为在法律上为非法同居,他们之间不形成夫妻关系,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受《婚姻法》调整。
2、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一样,受法律保护。非婚生的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,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,其权利义务关系与婚生子一样。
3、男方一家人的行为很有可能已经触犯刑法。。”《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中阐述:对于买卖至亲的案件,要区别对待。以贩卖牟利为目的“收养子女”的,应以拐卖儿童罪处理;对那些迫于生活困难,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而出卖亲生子女或收养子女的,可不作为犯罪处理;对于出卖子女情节确属恶劣的,可按遗弃罪处罚。
 
4、男方一家如果只是将孩子藏于某个地方,则侵害了孩子母亲的监护权。父母为孩子法定监护人,有权利监护未成年子女。
 
5、建议报案处理。

【在金猪虫虫的大作中提到:】
再向你资询一下:我的邻居,她和她老公没领结婚证(农村大多人没这个意识),但是请客办了事,婚后生一男婴,孩子8个月时(吃母乳),女方发现男方有外遇,遂发生争吵,女方公公说“把孩子扔给他,你回娘家住几天,让他体验体验”,女方听从公公的话,回了娘家,但由于牵挂孩子,第二天一大早就又回来了,可是她老公已经把孩子弄走了,她疯了似的找,但找不到人,直到现在,也没找到。公公家的人其实都知道去哪了。我劝她用法律解...

 34楼  金猪虫虫    2008-06-06 14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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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

 35楼  meng1981    2008-06-06 14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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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是个好人.问的多和复杂也不觉得烦,顶!

 36楼  金猪虫虫    2008-06-06 14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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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帮顶,继续关注,也增长些法律知识,不过我还有些疑问:像我老公家的事,房产证上虽写的是他哥的名字,不过是他们都没结婚时的财产呀,是属于大家的.怎么可以说"房子在哥哥的名下,就是哥哥的财产,和你们无关了。"难道和“夫妻婚后买房,而只写了一方的名字,但离婚时是大家的”不一样道理吗?而要说权力人的话,婆婆应是权力人吧?当初只是因为他是长子,所以房产证上才用的他的名字,请楼主JJ或GG帮忙答疑,谢谢!

【在19810514的大作中提到:】
1、可以诉诸法律,但是结果有胜诉和败诉之分,这个案件胜诉希望不大。 2、房子在哥哥的名下,就是哥哥的财产,和你们无关了。3、你说的分家,不是一个法律词汇,分家时可以多分你,也可以少分你,甚至可以不分你。权利人有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意志。 4、分家和析产不同,析产是家庭共有财产中,有部分财产是你的,你可以要求剥离出来。 [QUOTE]【在金猪虫虫的大作中提到:】婆婆家现有两处房,一处160平,一处60平,160平的是2000...

 37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6 15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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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不一样的,夫妻在法律上为天然财产共同体,婚后即使是一方名下的财产,也是夫妻共同财产。
2、家庭共有财产,要有明确约定的。你公公婆婆出钱买的房子,写的哥哥名下,在法律上这是赠与行为。赠与给哥哥了,就是哥哥的了。

【在金猪虫虫的大作中提到:】
再帮顶,继续关注,也增长些法律知识,不过我还有些疑问:像我老公家的事,房产证上虽写的是他哥的名字,不过是他们都没结婚时的财产呀,是属于大家的.怎么可以说"房子在哥哥的名下,就是哥哥的财产,和你们无关了。"难道和“夫妻婚后买房,而只写了一方的名字,但离婚时是大家的”不一样道理吗?而要说权力人的话,婆婆应是权力人吧?当初只是因为他是长子,所以房产证上才用的他的名字,请楼主JJ或GG帮忙答疑,谢谢![QUOTE]【在19810514...

(该帖作者修改过1次,最后修改于2008-06-06 16:50:38)

 38楼  fanch_1437    2008-06-06 16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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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在19810514的大作中提到:】
外派劳务很复杂 1、首先看你与哪一方主体(外事服务中心,还是公司)形成劳动关系,这个很重要。 2、诺你与外事服务中心形成劳动关系,与公司形成劳务关系的话,很麻烦。《劳动合同法》调整劳动关系,也就是说,你与外事中心之间适用劳动法,你与公司之间没有法律直接调整。也就无所谓公司侵害你利益,请求其赔偿了。 3、你的工资是谁发的,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谁交的。综合起来判断。劳动争议一般都很复杂,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地,...

 
我们平时医疗保险报销的那些发票,主管都邮寄给外服帮忙处理的,这样看来应该都是外服处理的,
哎,算了,反正也没有多少工资,太复杂,不麻烦楼主了,谢谢你!

 39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06 16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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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后最好不要签劳务派遣合同,直接和公司签劳动合同。

【在fanch_1437的大作中提到:】
[QUOTE]【在19810514的大作中提到:】外派劳务很复杂 1、首先看你与哪一方主体(外事服务中心,还是公司)形成劳动关系,这个很重要。 2、诺你与外事服务中心形成劳动关系,与公司形成劳务关系的话,很麻烦。《劳动合同法》调整劳动关系,也就是说,你与外事中心之间适用劳动法,你与公司之间没有法律直接调整。也就无所谓公司侵害你利益,请求其赔偿了。 3、你的工资是谁发的,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谁交的。综合起来判断。劳动争议...

 40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12 08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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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41楼  疯狂de翠花    2008-06-15 00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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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很辛苦啊,先谢谢楼主了

请教楼主两个问题:

1、我和老公的新房是在我俩认识之前他买的,是他的名字,因为他家庭条件的关系,装修,家电的钱是我父母出的,开始装修的时候我们还没有登记,房子装修到一半的时候,我俩登记了,请问如果以后我俩协议离婚,这间房子将如何分配?如果是因为他感情出轨或者由于他是过错方导致婚姻破裂,这间房子又将如何分配?
2、我父母有一套老房子,现在要动迁,之后我家可以换一套新房,我爸想把这间新房子直接用我的名字,如果我和我老公离婚,我不想让他分到这间房,我该怎么做?我和我爸之间签一份协议,说明这间房留于我一个人,与其他任何人无关,是否具有法律效意呢?
谢谢楼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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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,就要勇敢表白,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。

 42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15 00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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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房子为男方婚前财产,协议离婚时,你们愿意怎么分配都可以,只要男方同意。
虽然现在规定了离婚过错赔偿,理论上是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的,但是现实中举证困难,赔偿标准也很低。过错方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,所以并不一定涉及这套房子。
 
2、可以的。让你爸爸和你签订一个赠与合同,上面写明此房子赠与给你,为你个人财产,你老公无权享受该房子任何权益。结婚以后,父母明确表明将财产赠与一方的,为一方个人财产,未明确说明的,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【在疯狂de翠花的大作中提到:】
楼主很辛苦啊,先谢谢楼主了请教楼主两个问题:1、我和老公的新房是在我俩认识之前他买的,是他的名字,因为他家庭条件的关系,装修,家电的钱是我父母出的,开始装修的时候我们还没有登记,房子装修到一半的时候,我俩登记了,请问如果以后我俩协议离婚,这间房子将如何分配?如果是因为他感情出轨或者由于他是过错方导致婚姻破裂,这间房子又将如何分配?2、我父母有一套老房子,现在要动迁,之后我家可以换一套新房,我爸想把这间新房子直...

(该帖作者修改过1次,最后修改于2008-06-15 00:39:39)

 43楼  蓝色~鸟    2008-06-15 13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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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老公结婚后跟他们婆婆公婆住在一起,我们婚后快一年买的房子,写的是我公公和婆婆的名字,婚后买了二手车,我想问一下,这算是我们共有的财产吗?

 44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15 14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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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婚后买房,登记在公公婆婆名下,就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了。如果你们出了钱,公公婆婆愿意写借条的话,你们和父母之间为债权关系,如果不愿意写借条的,一般认为是对父母的赠与。
这里我想说一下,《物权法》颁布以后,对于物权所有人的认定,有很大的变动。举个案例,a 买的房子,登记在b名下,以前是这样认定的,假如a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自己出了购房款,只是借b的名字登记的,法院会判定房子归a所有,《物权法》颁布以后,就不一样了,法院会判定房子归b所有,但a有权要求b偿还购房款。所以登记在谁的名下,很重要的。
2、二手车如果登记在你老公名下,是夫妻共同财产。

【在蓝色~鸟的大作中提到:】
我和老公结婚后跟他们婆婆公婆住在一起,我们婚后快一年买的房子,写的是我公公和婆婆的名字,婚后买了二手车,我想问一下,这算是我们共有的财产吗?

 45楼  小鸟_3406    2008-06-15 15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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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婆婆手上有两幢房子,一幢是国有土地买来后自己造的,70年期限的那种,另一幢是村里宅基地批来自己造的,刚开始房产证写的我公公名字,我们2005年登记后房产证改成我老公名字了,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?我们2007年办的酒席,我爸爸陪嫁了一辆汽车,做的我的名字,算我的嫁妆,那算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啊?期待答案

 46楼  耗耗宝宝    2008-06-15 15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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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双方婚后买房,离婚后房产是各自分一半属夫妻共同财产,但双方与男方的父亲为同一户口本。父亲是否会拿到一部份房产?
再比如:夫妻双方同与男方父亲一个户口本,房产在婚前购买且写父亲的名字,双方离异后女方是否可得到房产的一部分?
谢谢楼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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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让幸福与你擦肩而过。。

 47楼  楼主:19810514    2008-06-15 16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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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结婚登记后,房产证改成你老公的名字,分两种情况,如果当时他父母明确表明赠与给你老公一个人的,就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,如果未作任何表示的,则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。 所以要看当时你老公和他父母之间有没有协议约定或公证。
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
 

当事人结婚后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

  第十七条 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;

(二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 

第十八条 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夫妻一方的财产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