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继刘德华和臧天朔相继卷入与《同一首歌》的纠纷后,又有众多艺人在个人博客上炮轰《同一首歌》“对艺人不公平”,并列举了其“三宗罪”。《同一首歌》的成功本是靠许多艺人真心付出,但现在《同一首歌》与艺人之间的关系已经“变质”。
一宗罪:艺人新歌大都被砍
例子:《牵挂你的人是我》是高林生最红的一首歌,也是他参加《同一首歌》的必唱歌曲。高林生自曝曾连续十几次参加《同一首歌》演出,因对每次只能唱老歌的惯例不满,他曾提出加唱新歌。“可是我无论现场唱了多少新歌,播出时必定被删,只剩那‘同一首老歌’。”高林生为此十分不平:“如今歌迷和观众还蒙在鼓里,误解我只知道赚钱,却拿老歌来糊弄他们。”他表示,许多艺人本来都是抱着推新作的目的上《同一首歌》的,最后结果却大抵相同——播出时新歌统统被砍掉。
二宗罪:霸王条款极不公平
《同一首歌=统一收割?》,艺人接到对方传来的合同,竟要求签字同意“《同一首歌》无偿使用艺人演唱的所有歌曲版权,并同意《同一首歌》将作品等作为音像制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出版和发行(包括海外出版发行),且无须向作者及演唱者支付任何费用……”这一条约“很不平等”,因为歌曲与《同一首歌》DVD、VCD捆绑销售,是出于商业目的,并非公益。歌曲版权本该属于艺人或公司所有,理应支付费用。“但面对强势的《同一首歌》,一般艺人能不签吗?不过,有的当时在签字时最后补充了一句:保留一切诉诸法律的权利。”
三宗罪:盘剥艺人演出费用
艺人加盟《同一首歌》所得的演出费用,只是他们参加商演的十分之一,“就算大腕也只能拿到五分之一”。更意外的是,一年半前,《同一首歌》再次邀高林生出镜,“他们对我说从现在起,不再支付艺人任何演出费用”,当艺人询问该场演出是否为公益演出时,“对方说不是,并称这是规定。”对此,有的艺人很不解,当即就拒绝了,“这也太不尊重演员劳动了”,“问了内地很多圈内人,他们都接到过类似通知——今后不再支付任何演出费用。”
(该帖作者修改过1次,最后修改于2007-07-03 23:58:5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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